室内空气污染用空气净化机管用么?

发布时间:2019-11-06| 责任编辑:匿名| 浏览:6625

  最近的大气污染,不仅让空气净化机卖火了,还意外的帮了夏普公司的忙。已经病入膏肓的夏普公司,2012年白色家电销售额预计3100亿日元,预计营业利益率达10.6%,成为该公司营业利益唯一超过两位数的部门。而其白色家电部门卖得最好的产品就是“等离子空气净化机”。
  但是就在2012年11月,日本消费者厅(政府机关)发出这样的命令:在夏普公司搭载了等离子簇功能的吸尘机产品的广告中,“离子分解、去除过敏物质”的广告语违反了日本《景品表示法》,该广告语必须撤掉。
  从1999年开始,搭载了等离子发生器、负氧离子发生器的电器、空气净化机,在日本形成潮流,到2002年时,达到了极点。
  实际上离子发生器作为健康设备在上世纪50年代曾经在欧美流行,但是到了60年代初,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对离子发生器及其副产物臭氧发出警告,离子发生器受到限制逐渐退出市场。
  到了90年代末,由于日本家电市场不景气,离子发生器换成了“负氧离子商品”出现在日本市场上。2002年由于媒体的宣传、推动,“负氧离子”成为当年的流行语,家电厂家大量推出负氧离子健康器具、负氧离子空气净化机等商品,但却不能证明实际效果。当时,不仅仅是家电,包括一些纤维制品,日用杂货都开始标榜负氧离子,演绎成社会问题。
  2003年,日本修订了“景品表示法”,要求商品在说明中要有合理的依据。由于这一法律要求,大型家电企业删除了对于负氧离子产品说明中负氧离子效果、效能的描述,有些企业则停止了负氧离子电器产品的销售。
  2003年,日本“国民生活中心”发布报告称:“并不是所有的冠以负氧离子的商品都被证实具有健康效果。”
  2003年8月,自称“负氧离子第一人”的堀口医院理事长“堀口升”经营的企业生产的负氧离子发生器具由于违反了日本的《药事法》,被行政处分。
  2006年11月,东京都政府基于负氧离子科学依据薄弱,要求负氧离子发生器生产厂家提出相关书面材料,并要求厂家严格遵守“景品表示法”。
    2008年2月,由于“提高汽车燃烧效率的负氧离子产品”被证实没有效果,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对19家生产厂家发出禁止销售命令。
    现在,大型家电厂家的家电产品中,还标有“负氧离子机能”的产品,只剩下烘干机了。但是,至今部分家电厂家对空气净化及、空调、加湿器、除湿机等产品,通过改变名称,仍在销售同样的产品。
    因此,在您购买空气净化机时,主要考虑其空气净化功能,特别是过滤微小颗粒物的空气净化功能,不要被一些还无法证明的所谓健康功能忽悠了。